2020年8月4日,山東省優(yōu)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發(fā)布《關于取消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的指導意見》,指導意見于9月1日起施行。
為方便工程建設各方的工作方便,現(xiàn)將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的實施范圍、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勘察設計質量承諾書公布如下:
一、實施范圍
本指導意見所稱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(以下簡稱低風險項目)是指:社會投資的,總建筑面積不大于3000平方米,高度不大于24米,且地下不超過一層、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,功能單一,技術要求簡單,建筑物性質為辦公、商業(yè)、公共服務設施、普通倉庫、標準廠房等項目。
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項目,涉及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等安全保護的項目,以及各市(縣)政府認為不宜納入的項目,不適用于本指導意見。具體實施范圍由各市(縣)政府確定。
二、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勘察設計質量承諾書